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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创客中国”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3   阅读量:146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服务全省新型工业化建设,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举办第九届“创客中国”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实现“以赛促创新能力,以赛促供需对接,以赛促四链整合,以赛促大中小融通”的目标,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助力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

二、大赛名称

第九届“创客中国”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培育人才链

四、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大赛设立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由省厅中小企业处、第三方承办机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相关工作。

五、参赛报名

参赛主体网络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31日(报名须知见附件1),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为便于技转中心进行跟进服务,请参赛队伍将“附件2 报名项目登记表”发送至中心邮箱(jzzx@stdu.edu.cn)。

六、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在河北省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高校、科研院所团队均可参赛,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团队或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七、赛事安排

(一)启动仪式。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举办大赛启动仪式,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二)宣讲动员。宣讲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参赛企业和创客参加,提升中小微企业、创客参与度。

(三)项目报名。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创客通过创客中国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进行参赛项目报名工作。

(四)初赛评审。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赛评审,确定进入省级决赛的项目名单。

(五)决赛颁奖。比赛采用“路演+答辩+当场亮分”的方式进行,按得分高低产生大赛获奖项目,并当场公布获奖结果。

(六)推荐上报。按照工信部信息中心要求,向国家总决赛推荐参赛项目。

(七)资源对接。对获奖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和媒体宣传,组织各类创新创业资源与优秀项目开展合作、融资、孵化等对接服务。

八、奖励激励

(一)奖项设置。省级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同时设置优胜奖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对获奖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大赛。

(二)宣传展示。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省内主流媒体等渠道,对优秀参赛项目和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三)投融资对接。向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金融机构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四)落地入驻园区。组织参赛项目与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的对接,享受最新扶持政策,加速实现产业化。

(五)支持创新发展。“创客中国”全国500强、50强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支持政策,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九、联系方式:

石家庄铁道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韩伟歌 0311-87939728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0311-87802550



技术转移中心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大赛注册报名须知

2.报名项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