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铁道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返回学校主页

欢迎访问石家庄铁道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十二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8   阅读量:753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速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化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火炬〔2024〕8号)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共同举办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第十二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大赛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秉持“政府引导、公益支持、市场助力”的办赛理念,聚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搭建“创赛、创投、创业、创服”多向对接交流平台,着力汇聚优秀创新企业和创业团队,挖掘创新源头和优质项目,不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促进高水平创新创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催生新赛道新企业、赋能产业升级、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赛事安排

(一)报名参赛

大赛分企业组(初创组、成长组)、团队组开展比赛。符合条件的参赛队伍自愿登录大赛网站报名参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大赛重点支持广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赛道、新业态和新模式开展创新创业。大赛不向参赛队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024年7月15日和7月20日。

(二)赛程设置

大赛分为报名、初赛、行业赛和决赛等阶段(大赛组织方案见附件)。其中,初赛、行业赛按照不同行业技术领域分别组织比赛,决赛不区分行业技术领域。行业赛产生的优胜企业,将按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名额,推荐入围参加全国赛。比赛晋级名单在省科技厅官网等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和团队方可参加下一阶段比赛。

(三)配套服务

大赛将聚集政策、技术、资本、市场等创新创业资源,采取线下和线上等方式,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培训、产学研合作、融资对接、项目路演等活动,为参赛队伍提供多元化服务,大力推动参赛项目成果落地转化,全力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创业需求。

三、赛事组织

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主办,各项具体工作由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负责执行。

本届赛事主要分为两大板块:一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等七大行业领域板块,二是先进算力等领域场景创新板块。其中,场景创新赛事单独发布赛事通知,单独组织比赛。目前,场景创新(先进算力领域)比赛已完成报名,各环节正在陆续开展。

四、咨询方式

校内咨询:

技术转移中心 韩伟歌 0311-87939728

企业组(注册、报名咨询):

010-88656315

企业组(技术支持):

18600405563、18510860556

团队组(注册、报名咨询):

0311-83606622、86057018

团队组(技术支持):

0311-83616622、85866036

联系方式:

李杨  0311-86043282、85829266

电子邮箱:hbscxcyds@hebkjt.cn

技术转移中心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暨


第十二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

一、大赛主题

科技引领,向新同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河北省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三、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企业须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日期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其他企业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5.往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中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6.往届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晋级决赛的项目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组

1.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团队(如海外人才、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创客团队等),参赛人应具有在冀创业意愿,计划赛后在河北注册成立企业或与河北相关产业达成对接合作。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含)、不超过7人(含),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科研失信记录。鼓励京津等省外及海外创业人员与河北省内团队合作参赛。

3.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人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商业化、市场化潜力,与其他任何企业、团体、个人无产权纠纷。

4.省外项目单独进行比赛,其中团队负责人为外籍人员的参加国际组比赛,团队负责人为省外人员的参加省外组比赛。

四、比赛安排

(一)报名参赛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和团队,自愿登录大赛官方网站进行统一注册报名。企业登录:www.cxcyds.com,团队登录:www.hbscxcyds.com。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参赛企业和团队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在申报材料、比赛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资格、撤销所有奖项及奖励,并记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参赛项目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等七大行业领域进行申报,项目内容不涉密。

注册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0日

2.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主管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等负责辖区内参赛队伍报名材料的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报名材料完整的予以确认参赛资格。

(二)初赛

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队伍将参加初赛,具体说明如下:

1.初赛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有条件的可通过举办地方赛完成比赛。

2.对于举办地方赛的,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提出申请,落实比赛方案、组织机构、赛事费用等有关事项。按照赛事方案,自主设立奖项,逐级遴选评出优胜队伍。根据实际工作要求,自主确定采取线下或网上路演等方式组织比赛。

地方赛主名称为:第十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河北*赛区,其中“*”为市、雄安新区、国家高新区名称,同时各地可冠以反映地方特点的副名称。

3.不举办地方赛的,由市级科技管理部门采用书面评审或其他方式进行比赛,比赛应突出项目科技创新性评价指标。

4.省外团队参赛项目(含国际组)将由主办单位统一组织比赛。

5.初赛按照比赛成绩和各地比赛举办情况、参赛报名数量等择优确定入围行业赛的名额。初赛组织单位要不断完善和规范赛事评审工作制度和流程,采取适当工作模式组织赛事,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各地评审资料应留档备查,拟推荐晋级省行业赛的所有项目应进行公示,尔后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晋级项目汇总表等材料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

(三)行业赛

1.通过初赛的参赛队伍进入行业赛。行业赛将由主办单位组织,有条件的县(市、区)、省级以上高新区可结合本地产业特色等,申请承办其中的某一行业赛。

2.行业赛按报名参赛的行业或技术领域优化分组,以现场路演、答辩等方式进行。根据项目得分排序和指标,结合全省产业发展支持重点产生入围决赛项目;产生行业赛一、二、三等奖建议授奖项目;产生推荐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项目。入围全国赛企业将根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分配名额,按行业赛成绩择优推荐,并组织开展尽职调查。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

(四)决赛

决赛不区分行业技术领域,采用“公开路演”方式比赛,成绩当场公布,按参赛企业和团队分别产生决赛一、二、三等奖。

决赛比赛时间:2024年12月底前。

五、奖项设置和支持政策

(一)奖项设置

1.大赛分别设置决赛、行业赛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杯、证书,其中决赛获奖队伍将给予奖金奖励。

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和团队应积极参与科技成果在河北转化活动,其中团队项目须报名结束1年内在河北省新注册成立企业或依托省内企业成果落地后方可获得奖金支持。

2.在大赛组织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颁发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奖。

(二)支持政策

1.培训服务。在大赛期间组织参赛企业和团队开展线上或线下专场培训,指导企业完成大赛系统申报,讲解大赛评价指标体系内涵及路演答辩技巧等。对优秀项目和创业者给予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并购、股改和上市等方面的辅导培训,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2.融资服务。开展常态化融资路演、实地走访调研、“一对一服务”等活动,为参赛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金融机构、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获奖企业将获得由河北银行提供的“科冀贷”专项信贷服务,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贷款享受优惠利率。

3.落地对接服务。参赛项目择优向省级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进行推荐,优先推荐给相关创业投资机构等。有针对性地组织优秀企业开展合作对接会和交流考察活动;鼓励省级及以上科技园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提供配套资金奖励和政策扶持。

4.科技创新服务。大赛合作专业机构将为获奖项目提供免费或优惠的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等服务;为获奖企业提供创新券服务,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企业资格认定等科技创新服务。